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觀點分享

毒藥丸終非善策

馬斯克(Elon Musk)當然是位爭議性的人物,不過沒有他,市場也會相當無趣,投資人及媒體對他應該是又愛又恨,也讓我聯想到俄烏戰爭。

 

馬斯克最新的消息,除了四月十九日剛發布Tesla(特斯拉)的財報外,首推一周前四三五億美元推特(Twitter)的公開收購案,馬斯克提出的四三五億不只總金額駭人,也意謂每股五十四點二元高達百分之五十四的誘人溢價。困獸猶鬥,何況是推特?兩天後就傳出推特董事會通過所謂的毒藥丸條款,毒藥丸(Poison Pill)顧名思義,就是讓你吞嚥不下,縱然吞下也會傷亡慘烈,很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意味。

 

毒藥丸是美國資本市場上知名的反收購策略,文雅的說法是shareholder rights plan(股東權利計畫),四十年前由Lipton律師倡議後,一九八五年經德拉瓦州法院判決認可接受。主要構想是當敵意併購者持股達一定比例(百分之十五至二十)時,公司可大量發行新股(通常是以折扣價),由併購者以外的人,或既有股東認購,以稀釋敵意併購者的股權,增加併吞難度及成本,縱然併購成功,也要付出極高的代價。毒藥丸在美國實務界曾一度相當流行,但因具爭議性,而且影響公司評等,危害公司治理,近年漸漸式微。

 

在台灣亦曾有人擬祭出毒藥丸條款,但因我國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除保留部分由員工認股外,基於股東平等原則,其他股東認股比率相同,造成毒藥的毒性無從發揮,達不到稀釋股權效果,所以毒藥丸欲在台灣登場,法律依據欠缺。當然也有專家建議依證交法第四十三-六條進行私募反制,惟因須股東會決議,且有私募對象限制,效果自然不如毒藥丸。

 

依情依理依法,公司如不願其他公司用公開收購方式(tender Offer)吞併,一般基本策略應採實力原則,主要股東本身持股充足,他人自然望而生畏;其次公司經營績效良好,小股東簞食壺漿以迎王師;更上者,公司治理出色,外資及法人咸感欽仰,經營權當然無虞。如真有敵意併購,一旦兵臨城下,美國公司不得已會祭出毒藥丸的「股東權利計畫」,有時還配合黃金降落傘、白武士、私募股權等瀉藥丸,讓敵意併購有如登劍山過刀海,難以得逞。不過這種死纏爛打的七傷拳,絕對不利公司長期經營,所以業界普遍認為,毒藥丸不是上策也非善策。

 

馬斯克能否拿下推特?我們是隔海觀火,但此一事件對國際現勢卻頗有啟發。以俄烏戰爭為例,烏克蘭歷任總統爭議不少,內政不修,物產豐富但人均GDP不到四千美元,有如業績普普的資產股,引發市場派入侵後,烏克蘭備有不少小型的毒藥丸(包括不對稱戰法、美國/北約金融制裁、海王星飛彈等),次第拋出,造成俄軍不少困擾。有人拿台灣比擬烏克蘭,也有人說台灣不是烏克蘭,不過一般公認台灣是績優股,全球價值鏈上動見觀瞻,只要有Good Governance and Good Government,抵抗併購,就不必靠奇奇怪怪的毒藥丸。

 

(本文刊載於 2022-04-21 聯合報 A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