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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2019/02/27 陳冲董事長應邀至「財團法人的新時代 – 兼談公益信託與社會企業」研討會致詞

主辦單位: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

時間:2019年02月27日(星期三) 14:00~17:00

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201 BC會議室(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號2F)

 

財團法人長久以來一直存在,但除有目的事業專法者如醫療財團法人外,均僅仰賴民法所提供的基本組織架構運作。相較於公司法對營利組織即公司的治理及管理有完整且成熟的規範,民法上對於公益性質的財團法人可說是幾乎未有設立與解散清算以外的運作規則。去(2018)年財團法人法終於完成立法,並已於今(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使財團法人的運作及管理自此邁入一個新時代。

 

從成立宗旨與行為目的來看,財團法人與公益信託均主要從事公益行為,利用營利組織運作的社會企業,也從事相當比重的公益行為。因此,若欲提供資源長期從事計畫性的公益行為,在現行的財團法人法、信託法、公司法以及未來的公益信託法框架下,兼顧稅負考量,究竟選擇哪一種組織型態最能忠實達成資源提供者的目的?哪一種組織型態最能使資源被有效管理、利用?甚至,若為使公益行為能夠延續,而欲在原始資源以外自籌經費來源時,或欲透過投資扶植具有相同公益目的的事業時,在財團法人法對於財團法人投資股票定有嚴格限制的情況下,是否可能有替代方案?

 

有鑑於公益組織型態的選擇在我國是一個尚未被重視的議題,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本次特別集結法律實務界及學術界專業人士,分別從組織治理、財產管控、稅負誘因等層面,就同樣具有公益性質的財團法人、公益信託與社會企業進行比較分析,以期使有志提供資源從事計畫性公益活動的企業界人士參考。機會難得,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

 

議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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