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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觀點

所謂排富 排了誰?

近日台灣兩大黨,針對疫情期間的救助,是發放救助現金或酷碰券?唇槍舌劍,爭論不休,昨日立法院交兵亦無定論。如果求一簡單的結論,本基金會的建議,就是人人有獎,採消費券方式。換言之,不必排富!也不用搞酷碰券!

 

為何人人有獎?為何要救助有錢人? 20世紀初一位重要的經濟學家,Arthur Pigou曾為排富提出理論基礎: 移轉資源給相對貧窮者,可促進經濟發展。因為錢到相對窮人的手中,會馬上消費,而且依貨幣邊際效用,發錢給非富人,可滿足相對強烈的窮人慾望,增加滿足的總量,提升經濟成長。

 

排富有理論依據,也當然是響亮的政治口號。長期以來,各級政府流行在行政措施中植入「排富」一詞,例如長照及幼兒學前資格之認定,或老農津貼等均設有排富條款,但主政單位自己(例如:衛福部)其實並無能力認定誰窮誰富,實務上會採用兩種認定標準:其一是以不動產資產價值為憑,其二則以綜所稅報稅收入為準。本基金會認為,前者誤認有房地就有負擔能力,這是搞不清存量與流量、分不清Solvency與Liquidity的差別。至於後者,表面上收入可以代表現金流入,但以報所得稅資料為唯一依據,是在納稅人之間進行重分配而已,以台灣歷來地下經濟盛行,綜所稅申報繳稅戶數僅為家戶數的一半來看,就顯欠公平,不能算是好辦法。

 

本基金會董事長陳冲曾分別於2013/05/15及2018/6/26,在財經媒體以「排富/還是排斥Beast of Burden」及「排富也有基礎建設」發表觀點,認排富聽起來正義凜然,平衡差距,對財大氣粗者不必給予補助,在政治號召上,也是廉價討喜的手段。但也應該對是否排富、以及如何排富,作深入的了解。陳董事長表示,並不是反對排富,而是在質疑排富以財稅資料中心的報稅資料,尤其是所得稅資料,進行認定,是否公平?

 

本基金會認為,台灣長期以來,均有經濟雙元化(地下經濟)問題,尤其在綜合所得稅方面,勤奮工作者,長期以來是綜所稅的台柱,每一文收入均為稽徵對象,其他人雖然可能有收入,但只因稽查無門,在報稅資料上就不是「富人」。如何發現富人? 在台灣依課稅資料無法發現潛藏的富人,還是應由革新稅政著手,由資金流量掌握稅源,再從稅制加強資本利得的課徵,倘捨財產交易如股票、外匯、房地之所得,而計較勤勞所得的納稅人,輕率主張排富,能謂公平?

 

全國2,300萬人,依2017年報稅資料,家戶數超過880萬,但申報綜所稅的戶數則約為630萬戶,其中又有超過210萬戶不用繳稅,而會被納入排富標準者可能僅130萬戶。換言之,以報稅戶而言,是由四分之一納稅戶繳納約九成的所得稅,這些所謂「富人」其實負擔不輕,但這些人是否真正富人,由薪資所得占整體所得的53%的比例觀察,所謂富人應又多屬受薪階級。這些誠實納稅的辛勤工作者,結果反而成為小恩小惠的排富對象,是否公平?「繳稅有份,小惠無門」恐怕是在號稱公平正義的旗幟下又創造另一種不公不義。而且政府紓困(或振興)難免舉債,還債的重擔,將來又將落在被排富的納稅人身上,對這些人又何必在意一點小惠?

 

政府對發放現金有疑慮,唯恐喜歡儲蓄的國人,把錢存起來不消費,失去振興經濟的本意,不是沒有道理。但發明有乘數效果的酷碰券,執行不易,各界質疑聲不斷,還不如十二年前的消費券,一樣不發現金,卻簡單易行,符合庶民需要。當然十二年後的消費券方式,也可以有數位時代的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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