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桃園機場回台北,搭上事前預約的出租車,可能因為時間已晚,車行順暢,再加上五楊高架的效益加持,司機心情顯然不錯,話匣子一開,發表宏論,對五楊高架的滿意不在話下,對油價、電子收費也有不少意見,最後說到高速公路收費制度,司機先生倒也有一些與某民代不同的看法。首先他說,高速公路收費是應該的,否則怎麼維護?其次計程比計次合理,而且要一上路就收錢,不能有免費里程,這樣才能減少短程車上國道,真正像條高速公路。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ary Becker 在Uncommon Sense一書中討論塞車問題時說:免費的物資恆因求過於供而排長龍,使用都市道路不要錢,因此塞車現象不難理解。相信Becker如看到台北市區因為U-bike實行30分鐘不收費後,免費加上29分鐘換車的行為模式,形成一Bike難求的景象,必然是會心而笑。
長期以來,國道高速公路一直採設站收費方式,雖然由人工收取漸次改為電子收費,但過站才收錢的原則迄今未變。此種規定引導人們行為模式,於是短程車常借道高速公路(當然是兩收費站間的真空路段),不僅形成特定路段的壅塞,而且也是長程車在補貼短程車,所以交通部近年來就規劃改採計程收費,一則使高速公路的興建、維護、改建有合理的財源,二則可促使短程車減少使用,甚或不上高速公路,使國道設置回到快速通行的初衷,而且仍然利用國道的短程車也可為其形成「負面的外部性」付出些許代價,不必再有罪惡感。
但是短程使用國道畢竟已成生活習慣,不必付費已是當然。尤其是雙號國道,當年啟用時雖已說明係「暫不收費,便利民眾」,但此一德政必然在取消免費後被罵成苛政,因此交通部基於體貼體恤的心情想出三種計程方式,第一種與前述司機老大想法一樣,一律計程沒有免費里程;另兩種則設有免費里程(每日每車),只是里程、費率有所差異。後兩者的設計雖然有點為德不卒,但目的是在排除阻力,倒也無可厚非,所以去年初簡報時,我曾對毛部長表示:我是贊成無免費里程,但是既然外界已知道有此設計,就儘量爭取較符合理想的配套措施。
5月間出租車上司機的一番話,喚起一些回憶。我相信吳姓司機應該沒有私淑Becker教授,但他的結論與Becker相去不遠。不過對於某民代主張短程車車主是弱勢族群的說法,我有所保留,這些不願利用公共運輸的通勤族,或許基於自用車的舒適、隱密以及國道的便捷,但畢竟是有能力購車、購油、付停車費的消費者,相對於底層民眾或願使用公共運輸者,應該不是弱勢。
當年倫敦市長Livingstone 對進入市中心的車輛收費,是勇氣;紐約市長Bloomberg 否決收費的建議,是現實。目前交通部也面臨類似的抉擇。但只要計程觀念被接受,未來配合科技進展,全面推行電子收費後,透過適當軟體,各種彈性費率,免費里程的有無,不同時段不同路段的差別費率,有無限的可能也有寬大的規劃空間。
交通部,加油!
【2013-06-13/經濟日報/A4版/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