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流金歲月

海嘯中穩定金融 首見没有白手套的兩岸金融MOU

 

海嘯中穩定金融

2007年10月美國次級房貸引發金融海嘯風暴,導致2008年的全球股災,經濟呈現衰退,台灣亦受影響,亟須面對。2008年9月15日美國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對國內投資其連動債金融商品的財富管理客戶造成很大的損失,進而影響國內金融市場投資人信心,也連帶出現有些銀行存款的流動性危機。

 

當時為了防範國內金融市場流動性危機,金管會、財政部及中央銀行在2008年10月6日晚上才敲定,發布自7日起將存款保險上限從1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但情勢危急,全世界紛採 Blanket guarantee之措施,當天(7日)上午當時的行政院長劉兆玄在立法院答詢時公開表示:「國內銀行存款戶的存款,都由政府保障。」,金管會傍晚也急忙宣布改為「全額保障」(Blanket guarantee)(詳見刁明芳著「劉內閣關鍵的478天」),本人當年猶在民間,於經濟日報有三篇專欄 : 10月2日的「主權鷄精」、10月22日的「危機也是轉機」、11月2日的「金管會的一著好棋」三篇,有類似之討論,提供學理與實務的支持與論據。

 

因此在2008年金融海嘯以後,首要目標應要先求穩定國內金融;國內金融不穩定的話,其他也都不用多談了,此即所謂「在海嘯中穩定金融」,之後再進一步求發展,發展則是以「兩岸金融的往來」為主軸。

 

金融海嘯  臨危受命金管會主任委員 (任期2008年11月-2010年5月)

2008年5月馬政府新內閣上任就是在此金融海嘯環境背景下,我當時曾經想過,此時無論是誰擔任金管會首長,必定頭痛萬分,因為金融海嘯在之前就看的出來要發生,也就是2007年從華爾街就可以察覺到一些問題徵兆。因此,2008年馬政府勝選之時,金融海嘯的問題已然浮現。

 

那年(2008年)從5月20日之後,台股一路狂跌,兩個月內就從9,309點一路跌到6,708點;接著同年9月又發生雷曼兄弟宣布破產,銀行部分雖因存款全額保障而穩定下來,但對台股郤是雪上加霜,從9月持續向下重挫到11月21日的3,955點。就是在這個時候,我被徵詢:願否入閣協助穩定此一局勢。我記得那天是星期五,並要求星期一就要上任。原先正在上市公司當董事長的我,必須利用最後上班日及周末兩天的時間,將所有的事情都做適當的交接、安排好,忙的不可開交。

 

穩定金融市場  「無基之彈」及「紅酒指數」

星期一上任,但當時的情況真不是使出任何手段就可以力挽狂瀾。最後倖能穩定資本市場,除整體經濟情勢好轉外,基本上跟兩件事不無關係:一個是「無基之彈」、一個是「紅酒指數」。藉由先後兩次在公開演講場合發表「無基之彈」及「紅酒指數」說法,說明台股資金面與基本面關係,以及全球富人參與倫敦酒類交易所百大酒類交易買賣,可視為觀察景氣領先指標,恢復投資人信心,股市漸趨回穩。

 

「無基之彈」

回顧2008年底,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投資人對股市失去信心。當年11月28日我接下金管會主委,接任時台股指數僅4,460點;2009年1月底我在合庫經理會議演講的時候提到:一般常聽到人家說這個「無稽之談」,無稽就是沒有依據的一個論調,因此稱為「無稽之談」;但同樣的發音,「沒有基本面也可能會反彈」,因為台灣的資金面很雄厚,當資金沒路可走時,還是會到股票市場或其他金融商品,因此股市值得期待。我記得此論點當時被很多股市老師引述,因為很順口,每次分析股市就講一下,對於恢復投資人信心、人心穩定當然是有點幫助。

 

「紅酒指數」

由於好的紅酒價格不斐,而紅酒愛好者也多數屬於金字塔頂端的富人階級,因此紅酒指數又被視為「有錢人指數」,從中可看出上流社會消費意願與動態。2009年3月18日我在公司治理協會以「當前經濟金融情勢」為題演講,談到未來景氣時,就舉倫敦國際酒類交易所的兩大紅酒指數來觀察,「Liv-ex 500 Fine Wine Index」(500種最好的紅酒指數)及「Liv-ex 100 Fine Wine Index」(100種最好的紅酒指數)為例,說明該指數以歷史觀言,有領先指標的作用。指出觀察到紅酒指數已經開始反彈,對未來行情不需要太悲觀,該指數1月止穩,2月開始上揚,代表有錢人又「活」了,外資持續買超,台股會有一波行情。

 

那場演講當然也是有分析一般的經濟情勢狀況,也許在台灣過去沒有人以紅酒指數做為觀察經濟趨勢的走向,我提出來。是說有錢人比你早知道要跌,也比你早知道要漲,所以當年股市大跌以前,紅酒指數已經在跌了;股市要漲之前,紅酒指數已經漲了。

 

雖然名稱是「紅酒指數」,事實上倫敦酒類交易所的買賣,是以全世界最好的100,或500名葡萄酒做為一個指數,這個酒類指數紅酒、白酒都有,但演講中為了便利聽眾理解,所以只講「紅酒指數」,實際上紅酒白酒都有,成為後來大家都引用的紅酒指數。

 

也大概因為是台灣第一次有人提到這個「紅酒指數」,一提出來大家都很有興趣。事後證明當時這個紅酒指數相當準確,台股在1、2月有回穩趨勢,確實自3月初已有緩升格局,在5月4日突破6千點後,仍維持在6千點至7千點區間波動,當時根本也沒有靠什麼國發基金或靠政府進場護盤,就已經把股市拉起來了,殊不知是不是當時演講中提到的紅酒指數,也在投資人信心中發酵呢?

 

2008年兩岸和緩  金融機構跨境經營須先有合作監理協議

在2008年的時候,兩岸劍拔弩張的關係漸次和緩,原來在這之前,我們簽自由貿易協定,幾乎簽不成,我講幾乎是因為說,實際上有,因為就幾個邦交國,邦交國加起來不到我們貿易量的0.5%,所以你不能說沒有,但是有跟沒有差不多。但2003年起,各國都心知肚明,WTO的多哈回合談判,已實質宣告失敗,因此全球的多邊,尤其是雙邊自貿協定,倍數成長,惟獨我們,身為前二十名的貿易大國,在自貿協定方面,等於交個白卷。

 

其實在兩岸關係和緩以後,ECFA正在醖釀,金管會就開始想,有沒有什麼對金融有幫助的事情,那時候第三次江陳會談,在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舉行的兩岸協商會談,會中雙方共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三項協議。但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其實是一個空架子,因為沒有實質內容,所以需就兩岸金融機構准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也就是俗稱的共同監理的MOU進行磋商。

 

我們從事金融的都曉得,金融機構要跨國經營的話,一定要有雙方的監理機關同意合作監理,要同意合作監理最好當然是簽一個協議,如沒有簽協議,至少要換文(甚至是非正式的),或者說,至少有個MOU也是一個方式。因為MOU比較和緩,雖說沒有強制的約束力,大家曉得總是不好意思賴帳,而且我們以前跟很多國家合作監理,也是用換文而已。事實上兩岸金融往來有「三部曲」,首部曲是江陳會已簽訂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第二步將簽訂銀行、保險及證券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第三步再實際進行雙方市場准入問題,進度則是看雙方誠意而定。

 

2009年 香港破冰

2009年6月,我應邀赴香港演講,題目「從世界盃足球賽看金融危機處理」,是1997年以來台灣赴香港最高層級(香港各大報標題),但没想到更大的突破在後,進而促成兩岸金融合作監理的原則與共識,奠定雙方金融機構互設據點的基礎。

 

那時國際上大多遵循Basel 對跨國經營所發布的合併監理原則,例如「監理國際性銀行集團及其海外分支機構最低標準」、「銀行監理核心原則」及「有效銀行監理之核心原則」等,揭示金融集團合併監理之準則,要求監理機關應對銀行集團於全球之各項業務,實施合併監理,跨國合併監理必須使母國監理機關與地主國監理機關相互合作與交換資訊,而地主國監理機關亦須取得外國銀行於當地營運之資訊,並與對本國金融機構採取相同之監理標準。

 

因為國際上這個母國監理原則,所以跨境經營一定要有一個合作監理的協議,而兩岸的金融主管機關之間,藉簽訂「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銀行(證券、保險)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的機會,才能建立雙方的監督管理合作關係。

 

沒有白手套的溝通協商

國內金融市場穩定後,就要思考兩岸金融的事。剛好有一個機會,香港有一個單位邀請演講,並就跟香港政府講現在兩岸很和緩,香港又是金融中心,是不是可以由台灣金融監理機關首長去做一場演講,分享處理金融海嘯的經驗。接洽得很順利,港方同意,也可以用正式官銜來,只是不能寫「行政院」,所以那時候是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去香港演講,這是1997年以後,往訪香港最高階層,因為1997以後就沒有部會首長到香港去用正式官銜發表演講。

 

去香港演講是六月,但是我在五月的時候,就透過一位共同的朋友,取得劉明康的連絡電話。劉明康是大陸銀監會主席,他其實早期有來過台灣,那時候他是國發行的行長,但是那個時候他來是用別的名義,由台灣主辦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亞洲區活動的時候,隨團來過一次,那時我接待過他,後來在倫敦開會及Fortune 500大會時也都碰過面。

 

當時我就直接打電話給他,先是敍舊,請教他兩岸的金融監理合作的MOU,有沒有必要?至少銀行,你管銀行,銀行有沒有必要?他認為有必要。那我說好,我有這麼個機會要去香港,如果說你剛好在香港的話,說不定我們可以聊聊天,他說這個很複雜,那個時候距演講還有一個月的時間,讓他簽報一下,他還跟我講一句話說,我要講你是用什麼身分?不能說你是台灣什麼官員喔,大家都知道你是,但是要用什麼名義?那我就說,是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RTC)召集人(其實是換湯不換藥),他只要有一個不像是官方名義的就好,他就同意了。

 

我到香港去演講,其實那次演講蠻有意思的,我是講「從世界盃足球賽看金融危機處理」,在足球風行的香港,香港人很有興趣,記得在會展中心,座無虛席,梁振英、朱經武等都全程參與。但重點對我而言反而變成不是那個,真正的重點變成演講完之後,跟劉明康見面。這是在旅館裡面,租了個房間在那邊談。那次會談很重要,而且說實話,那個順利程度是超乎我想像的,因為我本來只想知道對方的意願,至於能否簽署?能否專業而對等 ?都涉及兩岸敏感的問題。

 

官方對官方的簽署頭銜

因為過去簽MOU,或是所有什麼協議都是透過白手套,也就是海基會及海協會的江陳。當晚寒喧後,我向劉明康說,你們以前簽許多金融合作監理的協議,是不是都銀監會簽的?既然是,兩岸可否比照? 這才是Home及Host Supervisor的合作,他說本來就應該這個樣子。如此就很順利,第一他願意以專業的態度談,第二個說願意共同監理,如果談成合作監理協議的話,願意說由官員具名簽署。

 

當然說至於用什麼名義,譬如是否用主管機關官銜,是後來要繼續談的事,當天最重要的重點是,他願意接受這樣一個安排,而更好的是說,我們希望至少要簽三個MOU,銀行、保險及證券合作監理。但我對保險、證券兩個首長不熟(吳定康、尚福林),可不可以先幫我問問看他們意願怎麼樣?他居然拍胸脯說他願意,這我也蠻意外的,他這個算是勇於任事,而且他還說 我會想辦法說服他們,跟我們完全一樣的標準。

 

我覺得他很有擔當,我事後也想過,對方說不定內部已經有共識,因為他一個人來會面,每個人都想到要有三個協議,不過這個我就不願意問,就算是也不願意說破,因為反正事情辦好了就好。

 

結果在後續談定的簽署名義是,以臺灣方面 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冲與大陸方面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簽署(保險、證券業比照),這是一個新突破,避開政治性意涵的敏感問題,才有可能簽成,而且這樣也真的是對等。後來我記得簽完的第二個禮拜在立法院,我還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我們雖然少了「行政院」三個字,但是他們也少了「中國」兩個字,這個很重要,也符合我講的尊重、對等。

 

簽署安排

六月到香港回來後,我就交給承辦單位銀行局,當時主要負責的銀行局局長是張明道,保險局、證期局大概就是這樣比照辦理,由他們與指定窗口分別進行聯繫溝通,內容其實很簡單,就是大家願意共同監理。

 

但最重要的就是版本,金融監理MOU的內容,全世界大同小異,但同是中文,反而有困難,因為一個是簡體字,一個是繁體字,有很多字眼不太一樣,所以都在談這些,很雜,很細微的問題。整個過程,我們有一個目標就是不能對媒體講任何話,因為這個事情我曉得,以大陸立場來講,只要公布之前講白了,就是破局。不能講,那我只好跟人家講,沒有什麼大進展,是在談,但是沒什麼進度,會繼續努力這樣的話。一直到11月17日,在那之前都不承認,所以立法委員都不太滿意。

 

大概在11月13日有一媒體報導,備忘錄文本內容已經成熟的事情,但我們還是不能明講,其實那時文字早已敲定,到正式要簽字,大概要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因為來來往往,還有一些琢磨。

 

在台北簽,他們不願意,在北京簽,我們也不願意,但是如果說跑香港簽的話,也是算是大陸的一部分,憑良心講那時候我們也有預算的考慮,就決定這邊有個陳主委的陳郵差,那邊也要有一個指定的信差,我們拿我們的繁體字版,他們拿他們的簡體字版,各自簽,簽完以後,人帶著跑,證券、保險也同時講好,同一天跑完,16號那天,四位首長都在辦公室,把事情完成。

 

如果那天,假設來颱風,或者有什麼班機取消,就很麻煩,不能有一點耽誤,我們的郵差提早去,但是雙方要當天簽完,就同一天回來。大陸他們根本就不能過夜,記得他們是早上來,簽完字就帶回去。

 

記得那天(16日)早上在立法院財委會開會,還問我們說MOU什麼時候完成? 那天只好說還在協調中,但是我補充一句話說,名稱一定秉持對等原則,還有委員想,不太可能。其實那時候我已經講到,我們用台灣方面,那邊寫大陸方面,名稱一定要監督管理主管單位,他們也是監督管理主管單位。

 

那天發布新聞後媒體到處問到處打聽,寫得還蠻詳細的,不過這邊有個報導寫說,11月15日的立法院財委會有位立委說MOU簽署不要這麼久,根本是没有根據,很多都超過一年,因為別人不願意跟你簽,我們這個還算快的了,可是我也不願意強調快,你強調快的話,因為還有第四個MOU是兩岸貨幣清算協議,一直到四年後才簽出來。不願意凸顯說這個也很慢,至少我們這三個很順利的完成。

 

後記

因為有這個「海峽兩岸銀行(證券、保險)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為基礎,後面台灣所有的銀行、保險、證券,才能到大陸去設分支機構,大陸才能過來設分支機構,提供金融服務。

 

重點就是,事情做了不能講,還要故稱還在膠著中。其實這個瞭解備忘錄內容幾乎在一個月之前就已經敲定了,然後他們要簽報,我們也要簽報,而且我不是隨便做這個事情。我去香港之前也去上面報告過,說我要到香港去演講,順便還要做一件事…,到晚上,邱副院長來電,你要去談可以,如果說被香港記者發現,我們一概否認,哈! 就是像Mission Impossible一樣的電影情節,雙方面都很保密,所以都沒有記者發現。

 

一直到11月那次簽完瞭解備忘錄以後都沒有透露這段香港破冰經過,後來一直到我離開行政院,劉明康也離開了銀監會,他到台灣來訪問的時候,在公開場合講出來說我跟他熟朋友,什麼事都可以溝通,其實六月時已有架構的共識,因為事過境遷,媒體可能不認為是什麼大事,可是如果他們真正了解,那個時候的背景的話,那真是很不容易的事,雙方主事者要有很大的擔當。

 

(全憑記憶,未查索資料,如有疏誤,日後再補充)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