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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請大家緊盯房地稅

來源:Photo Mix (CC0)來源:Photo Mix (CC0)

 

去年七月我提出房屋稅違憲違法,並倡議自住房屋免稅的主張後,雖然地方首長紛紛指責,但卻引發學界、業界以及納稅人的關心,一番討論過後,大家也發現以往習以為常的房屋稅,經2014年修法後居然變成地方政府可任意操控予取予求的沈重負擔,民間抗議聲四起,地方政府才開始審慎以對,相繼研擬新方案欲熄民怨。

 

自始我是以理性態度由學理、法理、情理討論此一議題,否則如訴諸民粹,我大可搬出1993年5月間民進黨在各地所發起的抗繳房屋稅運動、民進黨中央黨部自住人權及抗稅有理的宣示,乃至包括陳水扁、呂秀蓮等立委連署自住房屋免稅的條文。在當年房屋稅不過千元的時代,我毋寧相信民進黨抗繳房屋稅是關懷居住人權,而不是藉機生事。去年提出呼籲時,我也期待早年發起抗繳現在位居要津的政治人物,能以謙卑心態真正檢討房屋稅問題,但這種期待卻不幸落空。

 

半年來的討論,相信地方首長深知,房屋自住只有折舊、維護的付出,不會產生現金,課稅違反樹果原則,是逐步沒收人民財產,甚至逼人民節衣縮食賣屋,違反憲法及人權公約的基本原則。

 

地方首長也應了解,現行各地的方案,其實已違反母法房屋稅條例之規定,不僅路段率沒有「減除地價部分」,而且任意規定折舊要有殘值,也違反「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價格」的規定。近來台北市政府主動「放棄八大標準」、「不重複路段率」,就是自知理虧,但對以往超收的稅捐,卻又隻字不提。(當然也違反稅捐稽徵法第1-1條及第11-3條)

 

值得關心的是,財政部乃至行政院,竟對檢討條例噤聲,罔顧稅基、稅率同時提高對民眾的衝擊,無視土地法不課自住房屋稅的本旨。此外對民間「三戶以上房屋才非自住」係為特定人量身訂製的傳聞,也無反應,反倒是市府認為說不過去,決議送請財政部研究。

 

年關之前台北市政府通過房屋稅新方案,媒體多以「新屋受惠大」、「只漲舊豪宅」、「六年緩漲機制」簡化報導,其實市政府只是當初對103/7以後的新屋下手太重,反彈激烈,乃調整公式設法減收,但又不甘損失,故又回溯至90/7發照的舊高級住宅重行評定標準價格,藉以補回減收的稅捐。市政府的新方案,仍然有違法違憲的爭議,而且還暗使Niemöller的招式。這位德國神學家曾說納粹逮捕共產黨、天主教徒乃至猶太人時,他都不作聲,因為與己無關,等到納粹來逮捕他時,已無人可以出面抗議。市政府近三年的論調就是「只影響少數人」、「只有豪宅受影響」,用「事不涉己」的感覺分裂納稅族群,再以分期緩漲的「麻痺」方式減少當下壓力,完全無意檢討現行稅政缺失,尤其近日有點杯弓蛇影更調降「公告現值」,以減少土地增值稅。殊不知土增稅基於交易而來,當事人至少還有現金入帳,如土增稅要降,沒有現金流入的自住房屋是否更應考量寬免?更何況台北市每年歲入大於歲出300億,實在沒有必要刻意拉高房地稅。

 

蔡英文曾說: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由近年來房地稅爭議的演變來看,裝睡的人正是行政院、財政部及各地方首長,明知近兩年來房屋稅的發展,有違憲違法之虞,也不符民進黨早年抗稅的憫人胸懷,但仍執意僅在行政命令層次做些微調,意圖保住目前稅法架構下可以任意調控總稅額的空間,如此司馬昭之心,豈可繼續縱容?尤其立法院居然在年底清倉時,修正通過「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觀光旅館配合觀光政策者,可享地價稅、房屋稅減免。無現金流入的自住家庭要繳房地稅,而有營運收入的旅館業反可減免房地稅,這是什麼道理!

 

請蔡總統舉起棒棰把這些人叫醒,就房屋稅條例真正由合憲性、合法性予以檢討。更呼籲全體納稅人在地方政府行將掣發稅單之前夕,提高警覺,並請民意代表協助聲援;當然當年(1993)參與抗稅連署、修法的民進黨大老,更應再次體察民意、不忘初衷站出來!至於正熱衷主席選舉的國民黨,既然民在我心,這也是一項絕佳的試煉!

 

(本文刊載於2017.01.15.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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