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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分享

誰是誰的代理?我有身分 你是分身

Surrogate、Digital ID wallet、Metaverse三個名詞有啥關聯?

 

二○○九年九月,布魯斯威利演出「獵殺代理人」一片,背景是科技進步世代,人類可安坐家中,操控代理人(Surrogate)在街頭從事危險的工作,縱然發生意外,本人依舊安然無恙。二○一七年我在致理科大、臺北體大先後演講Smart Innovation時,曾引述此一經典電影,呼籲不要忽視科幻小說的未來性。

 

二○二一年六月,歐盟執委會提出Digital ID wallet(數位身分皮夾),為自然人及企業創造數位分身(Digital twins),可在各種場合,認證不同屬性的身分(包括學歷、病歷、稅務等)。未來歐洲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在會員國間從事跨境線上活動,並受個資規則(GDPR)的保護。

 

二○二一年九月,原僅在科幻小說中存在的Metaverse,經FB創辦人祖克柏一句「元宇宙是臉書的未來」,並增加注資數億美元研發,使元宇宙熱上加熱(Metaverse譯為元宇宙其實並不理想),這個VR/AR的豪華版,使虛擬與實體世界的分際,在日常生活上日益模糊,但在年輕人的心中卻愈來愈真實。

 

一個人,有不同的「身分」,又有不同的「分身」。科幻電影、科幻小說的情節,正一步步走入生活,真實與虛擬的界線在觀念上已趨混淆。在前述三個信手拈來的例子中,一個是本人與分身(代理人)同在實體世界的不同空間,一個是本人與分身同在實體世界的同一空間,另一個則是本人與分身在實體世界或在虛擬世界,各領風騷,表面上相安無事,但隨科技進步,井水與河水,是否會闖入彼此的領域?

 

隨實體或虛擬世界的演進與升級,人際間的法律關係將趨複雜,實體世界的億萬富豪,在虛擬世界中可能負債累累,實體虛擬的債權債務除透過購買遊戲幣外,是否可以互相抵銷?虛擬世界的法院判決(if any),可否作為真實世界的執行名義?傳統的法律意見,大概會持否定見解,但進一步想,如果虛擬的分身,在線上使用了實體的數位身分皮夾,又會有何種不同的法律效果?

 

實體世界已有加密貨幣,虛擬世界在祖克柏的元宇宙活動中,很可能會有FB難以忘情的Libra幣,至少也會推出加密貨幣,反正都是數位型態,intrinsic value相似,那可否兌換彼此在兩種世界的財產或法幣?據說祖克柏崇拜凱撒大帝,是否有意成為Metaverse中的新凱撒呢?隨科技的進步,數位身分的引入,加密貨幣的運用,新種凱撒大帝,愈來愈真實。

 

依照傳統的想法,VR/AR的面罩,足以阻隔實體世界與虛擬世界,但是如能透過線上的數位身分認證,穿越兩個世界;或者是利用線上技術,進而可移轉實體與虛擬世界的加密貨幣。一旦虛擬社群與實體社群不受面罩物理上隔阻的限制,究竟誰是誰的代理人?

 

以上也許是狂想,但二○○六年,我在報端撰文,謂未來貨幣可能是software based,央行朋友不也認為我在狂想?

 

(本文刊載於2021-10-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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