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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甩鍋 金管會拆招?

三月下旬傳出加密幣要納管了,行政院有意由金管會主責。原本以為又是空穴來風,但隔日看到金管會主委侃侃而談,論及三大監理方向,假戲似將真作,果然三月底返台就看到金管會表態規劃的新聞稿,幣圈朋友咸視為正面的發展,但仔細瞧瞧似乎又不是那回事,問題恐怕在於行政院決策高層對金融問題的了解不足。

 

根據新聞稿及媒體報導,金管會將在第三季季底前,訂定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指導原則(共九項),然後將請VASP相關業者依據原則訂定自律規範,未來則將與其他部會共同努力,觀察國際趨勢,研擬合適之法制。看來四平八穩,煞有介事,但因「虛擬資產」之前,加了「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的形容詞,已大大限縮虛擬資產納管的範圍,再加上新聞稿言明「虛擬通貨並非貨幣,投機性高,且極少用於支付用途」,更坐實眼前當紅的各種加密資產(例如比特幣等)均不符此一規定,仍然無法對號入座,所謂指導原則根本形同花瓶。我個人並不認為金管會在故弄玄虛,而是很難期待府院高層了解虛擬資產的本質,進而做正確的決策。

 

個人長期注意加密幣的發展,自2013年起,不論是演講或文章,都持一貫立場:比特幣欠缺intrinsic value,價值起伏幅度不小,或許可以作為投資標的,但不是貨幣,也不易成為支付工具;雖然全球央行不屑一顧,金融大咖也幾乎一致鄙視,但對新世代而言,卻是利用數位落差,在分配不均、貧富落差社會中,一個階級翻身的機會。因此各國政府對這數以(美元)兆計的產業,所涉及消費者保護、交易安全、洗錢防制,乃至「國安」問題,都應加以重視。近兩年來,更主張應由總統府(國安)或行政院(消保)出面擔綱,不宜放任部會各行其是。

 

三個和尚沒水喝,在台灣,加密幣及其交易平台,一向無法可管也沒主管關,反而是在國際反洗錢組織敦促下,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增訂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並應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指定其範圍。2021/4/9行政院完成指定後,金管會是VASP(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虛擬資產服務業)「反洗錢事務」的主管機關,但關於VASP或虛擬通貨的「日常業務」,在各部會的彼此謙讓下,依然是三不管狀態。一年多前行政院長在立法院承諾一個月內決定NFT主管機關,不僅見樹不見林,之後也果然不了了之,當時本人即呼籲應提高層級因應。

 

兩年前,金管會只勉為其難承擔VASP的反洗錢工作,是了解金融事務本質,又兼顧APG反洗錢壓力後,所作妥協。金融高層深知,加密幣不是貨幣,亦非有價證券,也沒intrinsic value,只是結合加密演算法,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數位產品,或許已成投資工具,但非金融投資工具。行政院既然以美國之友自居,對拜登去年Digital Asset「前所未有」(first ever)的總統行政命令自然知之甚詳,如果只甩鍋予單一部會,根本不能解決問題,也不能符合新世代的殷殷期盼。如果行政院無視巨量交易衍生的消費保護,輕忽加密資產對未來數位產業的潛力,高估業者自律的功效,而不及早確定合適的法制規範方向,終將噬臍莫及,一片亂局。

 

咦!人才濟濟、預算充沛的數位發展部又去哪了?

 

(本文刊載於 2023.04.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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