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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迺迪的古巴雪茄

美食家康拉德三世 (Barnaby Conrad III)在所著The Cigar一書中,曾敘述一則故事:1961年古巴豬玀灣事件發生後數月的一個黃昏,美國總統甘迺迪召喚其新聞秘書 Pierce Salinger (一位雪茄愛好者),表示須請其幫忙儘快搜購一些古巴雪茄,當然也指定所喜好的品牌與型號,Salinger問所需數量,甘迺迪答覆大約1,000隻,再加上一句「明天早上」。次日上午Salinger興沖沖進入總統辦公室表示買到1,200隻,甘迺迪聽後從抽屜中拿出一張公文,說「現在可以簽署了」,這紙公文就是影響至今的古巴禁運(embargo)命令,從此古巴貨當然包括古巴雪茄不能合法進入美國境內。這段故事後來在1992年Salinger親自撰寫的文章中獲得證實。

 

從資本市場眼光看,這就是內線消息,因總統職務而知悉日後可能買不到或須以高價購買古巴雪茄,乃小小利用「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大肆搜購,貴為總統為何出此下策,無非起心動念一個「貪」字。Is Greed good?(貪好不好?)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可能不算是問題,但在經濟學家間,尤其是亞當斯密的信徒間,可能因對「國富論」中Self-interest的詮釋不同,就有一場論戰。本人無意亦無能介入這場辯論,卻想起20年前美國名片「華爾街」(Wall Street),片中尚未成為大牌明星的麥克道格拉斯飾演專門突襲公司從事併購的作手Gekko(發音類似Jackal豺狼),在一次目標公司的股東會中,Gekko面對猶疑的股東發表演講,其中一句名言就是Greed, for lack of a better word, is good. (由於沒有更恰當的字眼,貪是好的),其後又解釋貪念有其作用,能夠澄清、掌握進化的精隨,對金錢、愛情、知識的貪念更是人類進步的動力云云,說來鏗鏘有力,顯然該電影的編劇也是曾熟讀亞當斯密國富論的讀者。

 

貪也許是好的,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就好像懶是發明的動機相同,不過,總應有其界限。甘迺迪雖曾動過貪念,但依Salinger的文章追憶,1962年S以特使身分訪問俄國,蒙總理赫魯雪夫接見,赫私下贈送S一盒250隻古巴雪茄為禮物,S攜回擬與甘迺迪分享,不想雖在S表示「全世界只有三人知情」的情形下,甘迺迪仍堅持S將雪茄繳交海關銷毀。因為甘迺迪雖曾有貪念,但畢竟有法律的認知與政治的敏感,這應該也是所有資本市場Insider至少應有的分際與特質。

 

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於去年修正後,趨向更為嚴格,內部人之範圍更加擴大,主管機關更不厭其煩將所謂「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於法定定義外,更以行政命令定其範圍、發生時間及公開方式,其用心之苦只能以體貼言之。而近數月來,由於檢調單位偵辦內線交易之幅度大於往昔,也因為媒體對總統姻親涉及台開內線案之持續報導,第155及157-1條遂成顯學,主管機關與法務部甚至還聯手宣導,並以檢調辦案手法為重點,但如此是否觸及問題的核心?3月12日經濟日報社論曾精確指出內線交易的癥結在法院的態度及對犯罪構成要件的見解。台灣的法學教育,由於不是美國Law School制度,在學習過程容易流於表面文字的拘泥而未注意條文背後的精神與機制;如果對司法者而言,財金法律只是一堆沒有生命的文字,詮釋法條就不可能出現洞悉經濟社會精髓的活力。

 

其實問題不止於此,如果以微笑曲線看內線交易的解決方案,附加價值較高的一端應該是道德教育,另一端則是法院的態度,中間才是條文、宣導以及Law enforcement(包括檢調、交易所等)。

 

微笑曲線需要嘴角兩端的提昇,內線交易的解決方案也需要兩端,一邊是道德自律,也就是亞當斯密所說的keen and earnest attention to the propriety of our own conduct constitutes the real essence of virtue,另一邊則是能賦予法條經濟生命的司法體系,這兩者也許都需要時間,但better late than never,如不下此基本功夫,僅倚靠「辦案」口氣的宣導,恐怕效果有限。

 

當然,甘迺迪本身最應提高警覺,試想在美國總統簽署禁運令的前一晚,華府地區雪茄店竟被洗購一空,外界能不有些風風雨雨?設若甘迺迪嗣後又享用了來自蘇俄的紀念品,赫魯雪夫會不藉機利用炒作?而且當年密室對話,外界竟全然知悉,Salinger顯然也不是守口如瓶的人;某些自以為不為人知的秘密操作,終將曝於天日,而內線交易對資本市場的嚴重侵蝕,更不是資本市場的參與者所應坐視;既已貴為甘迺迪又何必在意那幾根古巴雪茄?

 

【本文刊載於 2007-06-05/經濟日報/A12版/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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